红野一

说得好 但我不听

【叶翔】有种相遇叫做冤家路窄

*重发,一发完结,完整版
*时间轴私设,OOC慎入
*此叶翔非彼叶翔,叶秋视角

 


1

    2002年,那时的我还是一个刚刚跨入大学校门的大学生,上身穿着一件洗的略微发黄的衬衫,在学校门口的小餐馆做兼职服务员;而我的哥哥叶修也还没走上娱乐圈这条不归路,一天中最大的乐趣不过是叼着根烟,溜达到西街口装装社会青年,看谁好欺负就顺便碰个瓷,赚点小零钱花。

    老实说那时候我们家境并不好,父母早亡,家中积蓄不多,住的老房子冬天漏风夏天漏雨,倒是依靠着自己也能凑合着活着,还算是吃穿不愁,日子过的平淡无奇。现在想想,也就只有那些个寒冷的夜晚,比后来的美好回忆更让人身临其境。

    这样的日子直到我们遇到各自生命中的贵人才宣告结束。

    不得不说,命运是一种很玄的东西。如果要是写成故事的话,那一定是一部极尽狗血的八点档泡沫剧,不仅如此,还不能分成两部分来演,就像吃梨一样,总有那么点儿条条框框是我们这些凡夫俗子专门画出来消遣解闷儿的,所以没事也能给牵扯点儿事出来。

    有时候我就在想,我活这么大,好像一直在做着一道证明题,论题是生活,论点是生活中突如其来的那些“阴谋”,论据是人生,论证是不管一个人之前活的多么战战兢兢小心翼翼,一碰见命中的克星,那就指定玩儿完。

    为了验证这条论据的正确性,老天甚至不惜工本,专门为我出了这么一道题。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就在那天,我在家门口不远处的水沟里捡到一个离家出走的小孩儿,浑身湿透像是一只落水狗,挥舞着小短胳膊,叫嚣着蹭了我一脸泥;而同一天,叶修一副死猪样醉倒在大街上,很幸运的被一个路过的姓苏的星探捡回了家。

    从那天开始,命运的大手就开始转动着那面能发出让人牙酸的“咯吱”声的转轮,把原本平静的生活碾成渣子,随风吹散。

 

 

2

    作为一只单身了十九年的单身狗,屋子里的脏乱程度那简直是一切尽在不言中。

    我拖着泥猴子一般的小孩儿一边寻着可以落脚的地方,一边温声哄骗的给带进了卫生间,全然不顾他的反抗,奋力给他上下清理了一番,当然,事后颇有一种与孙猴子大战三百回合的错觉。

    然后我觉得我有些懵。

    人都是感官动物,难免会因眼前状似美好的事物而被迷惑了眼睛,就算看见的是一头猪,那在人看来也是一头美丽的猪,与猪圈里待宰的那群短尾巴生物有着天壤之别。

    很显然,我眼前的这只洗干净的“泥猴子”便是一头美丽的猪。

    虽然这头猪现在的年纪还有点小,不过那也是头……不不不,那也是个很漂亮的小孩子。

    然而这个“很漂亮的小孩子”现在正跟个土皇帝一样,站在我家唯二的一张椅子上,上身套着我的大衬衣,像是穿了个裙儿。他叉着腰一脸嚣张的拿鼻孔对着我,一副“这世界我最牛我是老大”的模样。待我正要把他拉下来让他感受一下“乱臣贼子以上犯下谋朝篡位”的痛苦时,他突然开口,声音尖而细,如果不是因为我见过了他的“小弟弟”,光看这张脸还有这声音,保不齐就给当成小闺女儿了。

    他说:“我是孙翔,你谁?”

    呦,口气不小。

    我眯着眼睛笑了笑,随后一巴掌向他头顶招呼了过去,当然,也没忘找个“替罪羊”:“我叫叶修,你好啊,孙翔小朋友。”

 


3

    如果说我与孙翔的相遇不能叫做孽缘,那还能叫做什么?

    阴谋?还是命中注定。

    2002年9月,失踪了两个星期的叶修打来电话,告诉我他毅然趟进了娱乐圈这片浑水中,为了他迟到的浪漫爱情,甘心接受一个人对他的“温柔谋杀”。

    是么?

    这世界可真疯狂。我嗤笑着挂了电话,抬眼便看见孙翔光着脚站在门口盯着我看,12岁的男孩子,身高刚到我的胸口,漂亮的却像个小姑娘。

    一瞬间我脑子里突然就冒出四个字:金屋藏娇。

    只可惜人家汉武帝不惜重金“金屋藏娇”,金屋是真的,美人是真的,金屋才能藏的住娇;而我呢,破房子是真的,美人也是真的,也真是委屈他了。

    我想我人生中做过最疯狂的事情,便是将这身世不明的“小美人儿”捡回了家,一养,便是整整一年。

 

 

4

    2003年,非典型性肺炎流行。

    那天早上我抱着孙翔醒来的时候,窗外吵吵嚷嚷,就像是蒸锅中的开水,简直沸腾的不像话。我起身用被裹住他自己下了床去了解情况,等开了门才知道是因为单元楼中出了疑似非典患者,政府为了人民的安全把整栋楼都紧急隔离了。整整一个早上,居委会大妈的声音都萦绕在我耳边,不停地对我进行着“咱政府是好政府,你们要做好人民”的思想教育。

    天知道我的心思根本就没放在这里。喏,屋里的那个捡回来的“猪崽子”,还有我那“失踪”好久的混蛋哥哥,这些个历史遗留问题才是让我头痛的根源。

    我揉了揉有些胀痛的太阳穴,哼哼着和大妈问了声安便关了门。转身却很意外的看见了站在我身后不远处的孙翔。

    他就站在那里,一动不动的看着我,黑白分明的眼睛中倒映着我的身影。我走近几步蹲到他面前,伸出手指一脸恶狠狠的去捏他的脸,说:“嘿,这回我们都出不去了,你就等着做我的粮食吧。”

    他眼中的狡黠一闪而过,还没等我做出反应,便一个重心不稳被他猛地扑在地上,天旋地转间,我仿佛看见了自家老哥那张叼着烟一脸嘲讽的欠揍嘴脸,他说:“我以前就告诉过你让你不要瞎捡东西回家,该。”

    嘁。以往我都对此嗤之以鼻。

    可是这次,可能是真的栽沟里了。

    后背磕地那火辣辣的疼痛让我瞬间清醒了不少,我低头看去,捡回来的“猪崽子”正呲牙咧嘴的趴在我胸口上,见我看他,还努力的装出一副“我才没有摔疼”的样子,呲着小虎牙,迅速站起身来对我耀武扬威:“就你这样儿的还想吃我呢!”

    眼睛如漫天的星辰般耀眼。

 

5

    小崽子的肉最后我当然是一口也没有吃到,反倒是当天晚上还搭进去一个鸡蛋。

    我清楚记得那天晚饭依旧是简单的米粥。孙翔喝完后一抹嘴就开始撒泼打滚求肉吃,那闹腾劲儿简直堪比大闹天宫的齐天大圣,于是我颇为肉疼的将刚剥好的鸡蛋往他那开开合合的嘴巴里一塞,隔绝了噪音。他也不嫌弃地凉,坐在地上吃的津津有味,我就蹲在地上伸出食指去戳他一鼓一鼓的腮帮子,心底那点儿零碎的小忧伤就突然涌了上来,我对这小崽子这么好到底是图个什么呢。

    说到底这人啊,还是最善于给自己找麻烦。

    我撑着下巴蹲在地上总结出这句至理名言后,真是越想越觉得正确,一个激动差点咬到自己的舌头。

    事实证明,乐极生悲。

    老祖宗说的话总是没错。

     一声中气十足的男声,透过房门的隔阂,准确无误的将我的的激动砸了个一干二净。

    他说:“有人么?”

    这哥们儿一定是练美声的。我在站起来开门的那几秒钟时间里,对自己开着玩笑。

    可是很快我就笑不出来了。

    之后的事情就像是一块被打碎的贴画,一会儿是一个年轻男人抓着孙翔胳膊叫嚷着和他回家,一会儿是孙翔抱着男人腰号啕大哭,下一秒却拼命挣扎……时间仿佛过去了好久,又仿佛只是一瞬,我眨了眨干涩的眼睛,有些茫然的看着眼前的一切,目光最后定格在男人坚毅俊朗的脸上,我认得他,也仅仅是认得。

    电视上见过,京城孙家的大少爷,著名的企业家孙哲平。

    即使以后很多年过去,回忆起当年,我依旧清楚的记得他把他那略带沧桑的目光移到我身上,然后对我说:“孙翔,我要带走。”

 


6

    事情闹腾到晚上十一点才堪堪结束。因为楼层还处于暂时隔离的状态,即使是孙哲平,也不能动用太多关系久留于此,于是与孙翔叙完旧后,撂下一句话便匆匆离开了。

    等躺到床上,已过零点。

    午夜一点,进入夏季后的第一场雨如约而至。我听着窗外雨点打着叶子的声音,沙沙沙,没来由的感到心烦意乱。

    雨声伴着屋内悉悉索索的翻身声,穿透午夜寂寞的肺腑。

    我突然就想学着老哥的样子,点上一根烟来平复一下我杂乱无章的思绪。

    只可惜不会。叹了口气,翻身平躺着看着天花板。

    生活中总是会发生些出乎人意料的事情,事情小了,就成了街谈巷议的新奇事;事情大了,那便是隔日报纸上的头条新闻。

    要说今晚发生的事情还真是一个狗血的桥段。

    京城某企业龙头老大驾鹤西去,死前脑子进水,非把一半的财产都留给养在外面的私生子,要说那私生子也是可怜,生下来便没了妈,养在手下家虽然是不愁吃穿,但活的也够憋屈。于是这个活了十二年过了十二年寄人篱下没妈没爹日子的苦命孩子,突然有一天就飞黄腾达摇身一变,成了身价上亿的富二代。而那老头离了婚的正牌妻子所生的唯一儿子,不仅没玩那些逼死小三掐死弟弟更改遗诏的把戏,反而在第一时间找到了那苦命的弟弟,让我看了好一出“兄友弟恭”的戏。

    没错,那苦命的孩子,便是此时此刻躺在我身旁的“猪崽子”孙翔。

    故事虽狗血,却又真实的发生在我身边。

    这叫做什么事儿!

    我揉了揉头,将被摊开盖在身上,有些头疼的听着雨声沉沉睡去。

 


7

    如果说的人的生命中本来就含有灰暗的颜色的话,那么这个十二岁的少年,简直是我阴暗生活中的一条撒满阳光的河流。

    他所带来的甘露滋润了我贫瘠的生活,我做梦都没想到,当年我脑子一热做出的“捡人回家”的举动,会如同蝴蝶振翅一般,改变我的一生。

    只可惜,就像茉莉与阳光一样,美好的事物永远不能相守。

    那天晚上,孙哲平为了答谢我对他弟弟的照顾,问我愿不愿意去英国留学。

    我欣然接受。

    2004年,我坐上了前往英国的飞机,只身前往那“绅士之国”进行学业深造。

    时至今日,我依旧十分感谢孙哲平对我的厚待,同时也十分感谢当年的自己做出了出国留学这个决定,就此改变我的人生轨迹,为我勾勒出了一个更为饱满的人生。

    只是我不知道的是,也正是因为这个决定,在我和孙翔之间划出了一条难以逾越的鸿沟,为我们故事的结尾,彻底标上了“全剧终”。

 


8

    埋葬一段过往,远比发掘容易的多。

    我已经忘记这句话是谁曾经和我说起过,记忆中有很多事情,都忘了。有时候我坐在窗边抬头望着窗外飘忽的白云,一坐就是一整天。看着各种形状的云朵缓缓飘过,看着不尽是蓝色的多彩天空,无以复加的寂寞在血液中流淌,看似充实的生活背后,实则又落寞的让人撕心裂肺。

    2004年,叶修在国内的事业蒸蒸日上。我走在大街上,有时会被零星几个在电视上目睹过叶修真容的外国小妞儿围住索要签名,而我的对策便是尴尬一笑,凭借着高中练出来的短跑技能迅速逃离现场,于是久而久之,为了尽可能的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我也就开始蓄胡子留长发,试图改变自己的外貌。

    毕竟,有谁会甘愿去做另一个人的影子呢。

    即使那人是我的同胞兄弟。

    背井离乡,天知道我这是缺了维生素还是缺了关爱。

 


9

    自从孙翔开通了博客后,我便成了他微博主页的常客。当年,这个猪崽子在离开我家后,便被孙哲平接入孙家大宅中教授知识和日常礼节。偶尔发上博客的几张照片显然也都是经过静心挑选过的,虽然帅气的不得了,却很难通过这些刻意美化过的照片来窥见他的真实生活。

    碧草蓝天下的跑马场中,已经可以被称之为少年的“男孩”,笑的潇洒又张扬。

    金色阳光笼罩下的白色钢琴旁,少年的手指轻轻搭在琴键上,猫儿一样的眼睛中流转着宝石一般的珠光。

    这小脸蛋漂亮的,要是让我那群在英国结交的基佬朋友看见,保不齐就会集体捧心惊叹一句“非他不干”。

    想到这,我不禁被恶心的打了个哆嗦。

    这崽子以后找老婆一定要找个心理素质极其高的,要不每天都对着这么一张脸,久而久之难免会嫉妒的吃不下饭。

    这么好的一颗白菜,到底会让哪头猪给拱走呢。

    不知为何,每当想到这点的我,都会感到莫名的焦躁不安,但是这些莫名情绪的源头究竟来自哪里我却也总是弄不清楚。

    甩了甩头,心中暗笑自己真是闲的蛋疼。

    我抬手摸了摸下巴上的青色胡茬,接着点击保存了照片。也许有一天再相见,我就可以指指电脑中的照片,装作特无耻下流特吊儿郎当的样子,对他说一声:“嘿,孙翔小朋友,你看我一直都在关注着你。”

 


10

    2005年,可以说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一年。

    我想,如果那一年中没发生过那些事情,那是不是我现在的人生,又会是另一种样子。

    如果……

    可惜哪有那么多如果。

    6月底一个无风的午夜,我突然被一通来自国内的电话吵醒。压抑的痛哭声,带着害怕失去的惶恐和孤独无助的不安,透过听筒清晰的传来,那是一种会让所有听过她哭泣的人,都会感到怜悯的声音。

    她呜咽着越说越快,好像就要呼吸不过来。

    我躺在床上静静听着她的声音,忽然感到头痛欲裂。

    然后我说:“别怕,等我回来处理。”

    隔天,我订了回国的机票。

    其实真正让我感到头疼的,并不是因为女孩子的哭泣声,而是当我得知我那个混蛋哥哥因为他经纪人的突然离世,悲痛欲绝疯狂酗酒,终于把自己酗进医院抢救的时候,从心里升腾起的那种难以言明的无力感。

    命运何其不公,对我们又何其残忍。

    忙着赶回国内的我忘了,这世界有个成语叫做,祸不单行。

    2005年7月7日,伦敦遭到连环炸弹爆炸恐怖攻击,造成严重死伤。

    记忆中最为黑暗的一天,留在历史上,算上标点也就只有这短短三十几个字。

    却为我留下了此生都无法愈合的伤痕。

    就在这一天,我被炸伤手臂,无情的火焰毁去了我手臂上陪伴了二十年之久的胎记;也正是在这一天,孙翔因高烧不退住进医院,从此遇见了在以后岁月中,将会赔尽他一生的人,也是当时我唯一的软肋。

    ——我的哥哥,叶修。

 


11

    我终究没能坐上那架回国的班机。

    凌晨两点,我孤身一人在医院醒来,起身给苏沐橙打了电话,我告诉她,我不小心在下楼时把腿摔断了,伤筋动骨一百天,估计这些日子我都要在病床上度过了。

    她听了并没有埋怨我什么,最后也只是用很小的音量对我说:“我可以照顾叶修,你也要好好的。然后……回来……看看吧。”

    我没回答她。

    我们彼此沉默许久,最后只能挂了电话。

    苏沐橙,我哥哥那已离世的经纪人的妹妹,电话那头哭了一晚上的女孩。

    如同沙漠中的玫瑰,美丽而坚强。

    人在伤心孤独委屈彷徨时,总是希望寻找到一个可以释放悲伤的突破口,试图安抚自己落寞的灵魂。

    我是这样,叶修同样如此。

    听着听筒中传来的忙音,我心中像是裂开了一个大口子,呼呼的向里面灌着冷风。

    冻的我手脚冰凉。

    我开始痛恨自己,痛恨当他难过时,我不能陪在他身边,与他一同喝醉。

    即使可以,我也不能回去。我不想让他们知道,在那个充满黑色的七月里,我究竟经历了什么。

    9月,我听从了医生的建议,前往当时英国最好的医院做了皮肤修复手术。

    手术很成功,拆了绑带后,主治医师眉飞色舞的托着我的手臂,大声笑着告诉我,这是他人生中做过的最完美的一次手术,而我只是微笑看着自己完好如初的皮肤,不发一语。

    我在那段永远无可追溯,同样永远无法逃避的旧时光中,幸运的死里逃生,还有什么会比这件事更让我激动呢。

    是你的,终究都是你的,该来的,也总是会来。

    古人诚不欺我。

    那一刻,我只想到一句话。

    活着,是我此生做过的最好事情。

 


12

    我决定要回去一趟。

    出院后不久,我便去学校请了长假打算回国。临行前我刮了胡子,又去发廊好好打理了一下头发。理发店小哥手艺很是娴熟,嘴也甜,他一口纯正的伦敦腔,夸的我险些找不到北,我乐呵呵的付了钱,又多给他了一些小费。他接过钱,站起身向我行了个很标准的脱帽礼,绅士极了。

    怎么说呢,表面上为了维护东方人特有的那点儿“神秘含蓄”,我只是象征性的点了一下头便转身离去。事实上,我心里对这动作极为受用。

    摸了摸耳边的碎发,轻轻的笑了。

    回家路上,我便开始琢磨着怎么把这个发廊介绍给我那群不着调的基佬朋友们,好歹有着两年的同窗之情,临走前也要为他们做点儿好事不是?

    街道上车很少,大多数人都是骑着自行车穿行而过。说实话,即使在国外住了这么长时间,我爱着的,依旧是那个嘈杂喧嚣的老胡同儿,一片热闹声中,寂寞来的也就不显得频繁。

    我想,如果可以,我倒是希望永远都留在那里,留在那段最好的时光中,看太阳东升西落,冬天白雪皑皑,夏天爬山虎爬了满墙头,还有一个小小的男孩子眨着眼睛看我,如一副饱满的油画般填补我的视线。

    我停下脚步,抬眼看着巨大落地橱窗,倒映出的面孔既陌生又熟悉,我看着看着,恍惚间便笑出声来。

    22岁,多么气血方刚的年纪。原来,我离开中国,已经两年。

 


13

    叶修听说我要回国的消息后,特意张罗着,为我举办了一个欢迎派对。

    地点选在城郊一家装潢华丽的英式餐厅内,且财大气粗的包下了整场。香槟红酒,钢琴音响,蜡烛玫瑰,派对所需的硬件设施更是一应俱全。花名册上登记的客人也并不算少,大多是在当时看来,有头有脸的名流贵族。

    水晶灯下,觥筹交错间,皆是荷尔蒙的味道。

    这些年,混蛋哥哥混的不错啊。

    我眯起眼,微笑着暗中的打量眼前的一切。

    倒是这人去哪儿了?

    我轻轻放下手中喝了一半的香槟,抬头寻找叶修的身影,当然,结果不出所料的无果而终。眼前衣冠楚楚风度翩翩的宾客们遮挡住了我的视线,他们手中高脚杯里装着伏特加、金酒、葡萄酒,在灯光的照射下放着钻石一样的光。我皱皱眉,鼻间尽是香水与美酒的混合味道。

    有点醉人。

    不知怎么,我突然就想起了当年那个站在天桥底下的叶修,他叼着根烟,抓着小商贩的衣领,装出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把人堵在墙角,帮隔壁老太太索要债款。

    一脸的流氓相儿。

    那时的他还未成为明星,只是个无权无势的街头小混混。会穿着大花儿裤衩穿行于各大街道,看谁不顺眼便去碰个瓷忽悠点儿钱。有时还会突发善心将钱币丢到路边乞丐的面前,只为那人能在深秋时节吃顿热乎饭。

    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脸上挂着最漫不经心的微笑,连点烟的动作都被设计的完美无缺。

    我静静坐着,感觉巨大的失落感正如潮水般向我袭来。

    大厅中不知何时响起了《致爱丽丝》的前奏,我摇了摇头,起身决定一个人跑去阳台喝红酒看星星。说实话,我还真的有点理解不了这些所谓的“高雅艺术”。

    奢侈,浪费,物质主义。

    虽然听起来的确足够完美。

    我一个人在大厅外面喝着红酒,我的哥哥在里面不知陪着哪位影后翩翩起舞。

    裙角飞扬间皆是浪漫。

    万恶的资本主义。

    撇撇嘴,端起高脚杯一饮而尽。

    身后忽然响起了熟悉的声音,吓了我一跳,我有些错愕的回头,看见那人向我举杯示意,动作懒洋洋的,他穿着的那件银灰色的西服很合身。

    是叶修。

    “怎么一个人在这里喝酒,晒月亮呢?”

    语气依旧欠揍。

    “你不进去跳舞,是出来陪我晒月亮的?”

    我不甘示弱的反击回去。

    “美得你。”他大笑着拉住我的手臂,将我向大厅里拖:“我带你去见个人。”

    我挣脱了他的手,抚平衣服上的褶皱,不紧不慢跟在他旁边。歪头颇为认真的打量他的神情,然而并没有瞧出传闻中那个“为情所伤,一蹶不振”的痴情男人影子。

    他停下脚步转头看我,一脸诧异。

    “怎么,我现在帅的连我亲弟弟都认不出来了?”

    “要点儿脸行么。”我甩给他一个大白眼。

    其实我内心还是很希望他就这样一直“没脸”下去。

    叶修这人要是有脸了,那他还是叶修么。

 

14

    说实在的,我还真有点不太想知道叶修想介绍给我认识的人是谁,然而强烈的好奇心又让我想要去一探究竟。无奈中,我只能跟在他后面穿过人群,接受各式各样目光的洗礼,有探寻,也有打量。我微微蜷了一下手指,实话说,这种感觉让我有点不大自在。终于在踏上通向二楼的楼梯后,我长舒了一口气。

    不出所料的换来了叶修似笑非笑的一撇。

    我并没有理会他。

    楼下钢琴演奏还在继续。

    大厅中悠扬的音乐声流淌在杯盏间,桌上摆着的菜肴样式精美,红酒玫瑰,名媛望族,这就是上流社会所谓的诱人之处。

    让很多人削尖脑袋都想挤进来的奢靡世界。

    我却只觉得无聊。

    叶修带我走进一间包间。房间中光线很暗,我皱了皱眉,摸索着墙壁开了灯。

    然后,我便看到了坐在沙发中的少女。她脸上花着精致的状,容貌艳丽,神色却有些冷清。一件宝蓝色的长裙恰到好处的勾勒出她纤细的腰肢,手腕上的镯子色泽饱满。

    叶修说:“这是苏沐橙。”

    哦,原来她就是苏沐橙,那个在电话中对我哭了很久的小姑娘。

    我点头,走近几步向她伸出手。

    “你好,初次见面,我是叶秋。”

    苏沐橙抬头看我,半晌,握住了我的手,很默契的,我们对当年旧事只字不提。

    她说:“你好,我是苏沐橙。”

    我们相视而笑。

    那天我们三人在房间中坐了很久。其实我有挺多话想和叶修说,但是顾忌着苏沐橙在场,叶修又是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我咽了口唾沫,还是选择了沉默。

    三个人就这样坐了好久。

    外面的钢琴声一直在响。

    忍了又忍,最终我还是起身打算出去透透气。

    后来当我再回忆起那天发生的事情,所能想起的,也不过是桌上的海鲜牛排,房间里的沙发美人,大厅中的香槟红酒。

    还有楼下少年宝石一样的眼。

 

 

15

    ——如果爱是一种信仰,那么我便是你的信徒。

    我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大亮了。阳光透过窗玻璃温柔的洒在脸上,有着热牛奶一样的温度。眼皮被晒的微微发烫,我睁开眼,意识恍恍惚惚的,还陷在刚刚那场梦里。

    梦中的场景依旧是那个孙翔离开我家时的夏天。

    天空是宁静的蓝,夏季葱绿的墙头爬满植物的藤蔓,小小的孩子抬起他的手臂,将上面的淤青指给我看,声音朦朦胧胧的,像是穿越了亿万光年。

    ——喂,你给我揉揉吧。

    画面一转,孩子已长成少年。他穿着价格不菲的小礼服,端坐在钢琴旁,手指下音符跳跃。

    流动的音符像是经年不变的呼唤。

    然后我听见叶修的声音从很远处传来,带着几分几尽失真的微叹。

    ——他是孙翔。

    语气中的赞叹清晰可辨。

    只是这一切都离我太远了,远到只能通过回忆来怀念。

    派对举办不久后,我便回了英国继续我的学业。

    2007年年初,我提交了学业论文,提前毕业。

    临离开英国前的那一天,天下着小雨,漫无目的的游荡在大街上,我又一次踏进了那家理发店。却很意外的,并没有看见那个帮我剪过发的外国小哥。

    听说他去了另一个城市。

    我剪了发,付了足够的钱,依旧装作含蓄内敛的样子转身离开,只是这一次,没人再对我脱帽致意。

    半路上,我感到怅然若失。

    或许,我们此生都不会再见了。

    我轻声的告诉自己。

    英国,再见。

 


16

    回国后,我给一家国内的报社投了简历,成了一位自由撰稿人。

    每天睡到自然醒,饿了叫外卖,房间乱了找保姆,时不时的把叶修和苏沐橙叫来,来个小聚会,过的简直就是神仙一般的日子。

    一切还要得益于我这张与叶修一般无二的脸,这张脸在大马路上的识别率太高,出个门的功夫,一旦被人看见,很有可能会就地变成新片发布会现场。所以托他的福,我也就只能窝在家里,过着上班不用挤地铁,开车出门防偷拍的日子。

    那时的北京,房价还没有像现在这样高的吓人,很顺利的,便在五环买了套精装房。

    我靠在落地窗旁,看着楼下川流不息的街道,轻轻摇了摇高脚杯中的红酒。

    杯中冰块与杯壁碰撞,发出清脆的声响。

    好听极了。

    我微微一笑。

    傍晚,叶修不请而来。

    据说是刚从美利坚那个资本主义国家飞回来,两脚还没来得及在这片社会主义的土地上蹦哒几下,就开车来投奔我了。他的晕机buff自下了飞机就没消失,在我家轻车熟路的找了一个地方坐了下来,还顺手点了根烟。

    我强忍着对他的不满,将水杯推到他面前。

    莫名其妙的,他突然就冒出来一句没头没脑的话。

    “我说,你至少养了孙翔一年吧?你对着这么一张脸真的就没产生点不一样的感情?”

    我扭过头看他,叶修不知何时便坐在了我身旁,他叼着烟,每说一句话便吐我一脸,我捏着鼻子,一开始还试图做出点反抗,无奈于他的攻势太过猛烈,一片烟雾缭绕中,有时候甚至连他的表情都看不清,顾忌着他千里迢迢的飞回来找我谈心,肯定不怎么轻松,我思考了一下,决定缴枪投降。

    没办法,多吸点二手烟,就当是为保护环境做贡献吧。

    然后我用手扇散了面前的烟,盯着他的眼睛,像吃了魔法豆,一个字一个字的往外蹦:“放屁,我又不是有恋童癖!”

    “那是一见钟情?我早就想问你,两年前的派对上,你看向他时的表情,可不寻常。”他继续契而不舍。

    我像看白痴一样看着他。

    我不愿意把自己对孙翔的感情归为一见钟情,不单单是因为我当年遇见他时,他还是个乳臭为干的小屁孩。

    更是因为我实在找不出理由来说服自己,要怎样去从他身上挖掘出能让我感到喜欢的东西。

    孙翔身上有什么东西是能让我看上的?

    就算是有,说到底,他还是小屁孩一个。

    我使劲揉了揉脸,这个假设简直太让人心塞了。

    “你来我家不会的目的不是问这个吧?”我像洞知了一切似的望着他。

    “嗯,怎么说呢……”叶修摸摸下巴:“我感觉我最近人格魅力暴涨,他好像迷恋上我了。”

    这话说的,真是……太不要脸了。

    我起身,一甩胳膊,大力扣上了我房间的门。

 

17

    其实叶修的话并不是空穴来风。

    那天叶修离开我家后不久,我便被孙翔敲开了房间的门。我们姑且先不去考虑他是怎样找到这里的,晚上十二点,当他拖着大旅行箱一脸风尘仆仆的站在我家门口时,我觉得我脸上的表情一定很精彩。

    我这是又要被这祸害缠上了?

    我侧过身,放他进屋。

    毕竟来者是客。

    他也不客气,将箱子甩在一旁便一屁股坐在了我家的沙发上。孙翔这个不会讨人欢喜的,就不能轻点儿放吗!

    我看着脚底下仿佛被砸出一个坑的木制地板,一阵肉疼。

    我抬头看他,正好瞧见他用眼睛瞥我:“叶秋,我从孙哲平家逃出来了,你帮我追叶修吧。”

    我被他这话噎了一下,一口气憋在气管里不上不下。

    他这话说的,前后两句有什么关系?

    “你要追我哥?!”我睁大眼睛。

    虽然之前叶修已经给我打好了“预防针”,可是当我真的亲耳听到这消息时,还是感到有些不可置信。

    “嗯。”他别别扭扭的点了头。

    “你是出门没带眼镜么,你看上他哪点儿了?”

    “我乐意!废话少说,你就说你帮不帮吧!”小孩儿开始不耐烦了。

    我呆呆地看着他,半天说不出一个字。

    我要帮我养了一年的崽子追我哥?!那以后他就是我嫂子?!

    开玩笑呢?!

    两年前的派对上,自从所以知道了我是叶修的双胞胎弟弟,我便成了这位爷的专属树洞。或许是因为那天,他眼睛瞪的溜圆的蠢样儿被我尽收眼底,他觉得在我面前丢了人,所以想伺机报复回来?

    看着坐在沙发上的这位“大麻烦”,我摸摸鼻尖,感到百思不得其解。

    “呃……”

    回答他的,是我的一个饱嗝。

    我们就这么大眼瞪小眼的干坐了半晌,孙翔终于眨了眨眼,开口道: “我以后住你家。”

    小孩儿声音闷闷的。

    我眼尖,看到了他手指下被他用指甲抠坏的沙发表面。

    “哦。”我冷着脸点头。

    “你这是什么态度?”他斜眼看我,一头黄毛在灯光下闪的我心烦。

    忍无可忍,无需再忍。

    我深吸一口气,拽下自己的拖鞋狠狠砸在他脑袋上:“你看看我的沙发!你给我赔!”

 


18

    2008年是个多事之秋。譬如南方遭遇大规模雨雪灾害,譬如汶川地震,又譬如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

    还有叶修拒绝了孙翔的第四十九次告白。

    “他迟早有一天会接受的!”

    回家途中,坐在副驾驶座上的孙翔气鼓鼓地朝我挥了挥拳头,眼眸中闪动着琥珀一般的光泽,睫毛在阳光下微微颤动,我曾一度怀疑过,他一定有偷偷用橄榄油拔苗助长过,不然这睫毛怎么可能这么长。

    “你快坐好吧你。”我无奈的用余光看他。

    好家伙,这可是在大马路上,祖宗你消停点儿行不?

    从我眼睛中传达出的消息成功被孙翔接收。

    他撇撇嘴,头抵在车窗上不动了。

    这个18岁的青年,在面对感情的时候,总是会带着孩子才会有的倔强与认真。

    尽管他自己也说不出为什么会喜欢上叶修,可是看样子,他还不准备放弃。

    小白眼狼,有了心上人就忘了爹。

    我暗中翻了个白眼,但不可否认的是,心里有点儿失落。

    我不知道他是怎样看待当年的事情的,我没有问,他也没有提过,对于这件事,我们闭口不谈,两人之间有着难以言明的默契。

    就好像从没发生过一样。

    我也从没对他解释过,事实上,当年那个把他捡回家的“叶修”,其实就是我。

    后来,一路上我们谁都没说话。

    北京这个地方,路上就是容易塞车,等我和孙翔终于回到家时,已经是晚上七点多了。

    自从去年他拎着行李住进我家后,就再也没挪过窝。我刚开始以为他是和孙哲平闹了别扭,旁敲侧问了一个星期也没得出个所以然,后来有一次他喝醉了酒,拽着我的上衣把我按在沙发上,咧着嘴和我感慨了半天他的身世。

    说来说去,总结起来就一句话。

    他说:“当初是他们在医院抱错了孩子,我们做了DNA鉴定,我根本就不是他亲弟弟。”

    原来不是所有电视剧中的情节都会变成现实,丑小鸭也注定成为不了白天鹅。

    一切都是造化弄人。

    我估计我那时是彻底喝醉了,半瘫在沙发上胡乱揉了揉他的头发,大着舌头说:“他对你不错。”

    他“嗯”了一声,然后慢慢滑坐到地上,上半身靠着我的腿,就那样睡着了。

    我有些心疼,不受控制的伸出手想抱抱他。

    突然眼前出现了一只骨节分明的手。

    “中邪了?要我扶着你?”孙翔站在我旁边,一脸狐疑。

    “……”我推开他转身进了厨房。

    我一定是脑子生锈了,锈的还挺严重。

    ——鬼才觉得他可怜。

 

19

    之后的日子过的平静的像是白水,更像是暴风雨前的平静。孙翔的告白计划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继续,他托腮坐在离我不远处的椅子上看我写稿子,告诉我他的灵感有些枯竭,想不出有什么新的告白方式能打动叶修的心。

    我漫不经心的点点头,继续手上的事情。

    时至今日,我依旧不知道他为什么会看上叶修。

    以前叶修也曾和我聊过这个问题,他说,他与孙翔见面的次数并不算多,可和这小子第二次见面时竟被他亲了个正着,就连他自己都不清楚孙翔为什么会看上他。

    “可能是我魅力太大了?”

    最后他这样总结道。

    我摇头,心底总有种不好的预感。这种感觉就像是一个人不小心种下了恶果,终日在揣揣不安中抗拒又满怀期待的等待种子发芽开花。

    虽然这事儿怎么想都有点牵强,即便是狗血电视剧也不带这么演的。

    我强压下心中的不安。

    第二天早上,孙翔心血来潮,不到六点就把我从床上拖下来,非要拉着我去城郊的玫瑰园摘玫瑰。

    美名其曰是为了让我养成早起的好习惯。

    我还不知道他?

    我斜眼瞥他:你这是又想出什么新花样儿了吧?

    他假装没接受到我发出的信号。

    玫瑰园在郊区,位置挺偏僻,我开了半天的车才找到。孙翔在车上睡的像个小孩子,我没忍心拍醒他,就靠在车坐背等他醒来。

    四周很安静,阳光透过车玻璃洒在我们身上,暖洋洋的。我侧过头看他,他胸前的蓝色衣料起起伏伏,像一面汹涌的海。

    车载空调吹出的凉风微微掀动着他的刘海,我抬手,轻轻附在他眼皮上,像着了魔似的俯下身,小心翼翼地亲吻了他的嘴唇,那个吻,芬芳甜美,让我一辈子忘不掉。

    阳光在彼此身上跳跃着,忽然,就滋生出了爱情。

 

 

20
    我知道上帝会把我们身边最好的东西拿走,以提示我们得到的太多。

                                       ——《四根羽毛》


    孙翔和叶修打了个赌。

    赌注并不大,却是孙翔最想要得到的东西。

    ——一次让叶修试着接受他的机会。

    小子学聪明了,故意在大庭广众之下提出这场赌局,他知道在这种情形下,叶修拒绝不了。

    这么多人看着呢。

    于是他问:“怎么,你不敢?”

    语气得意又嚣张。

    那天孙翔喝了不少酒,他的语气故意装得很豪迈,可我却瞥见他眼角有明显的湿意,鼻头红红的,像是猴子的屁股。

    我知道他的倔强让他不甘愿在人前展示软弱,只想用骄傲粉饰自己。

    我看着他,突然觉得有些喘不过气。

    然后我听见叶修说,好啊,为什么不敢。

    耳朵里嗡嗡作响。

    谁有穿越墨脱的勇气?孙翔你是赶着去送死么,你脑子有泡吧!

    我张了张嘴,却一点儿声音都发不出来。

    头顶上水晶灯反射出来的光,刺的我眼睛生疼。

    酒精让后来的发生一切都开始变得模糊起来。

    记忆的最后,是我死命抓住孙翔衣袖的手,惨白惨白的,脑中一闪而过的疯狂念头让我忍不住开口问他:“如果我说当年捡你回家的人,名叫叶秋,你会信么?”

    他掰开我的手。

    “胳膊上的胎记,你没有。”

    我泄气一般瘫坐在沙发上,微微阖上了眼。

    2009年年初,孙翔只身踏上了前往墨脱的火车。修建中的墨脱公路还未通车,这意味着他到达终点站后只能步行。

    临行前,他欲言又止的送给我一小袋干花,我打开,是迷迭香。

    我知道这是他亲手晒的。

    他说:“我会给你写信的。”

    我只是点头。

    那一刻,我想到了一句诗,从此萧郎是路人。

    年中,媒体上爆出了苏沐橙与同性艺人楚云秀正在交往的绯闻,一时间闹得满城风雨,为了保住苏沐橙在娱乐界的前途,无奈之下,叶修对她提出了协议结婚。

    对于这件事,叶修的解释是,各得其所。

    我极力忽视了他那意味深长的目光。

    可令我没想到的是,孙翔竟然在此时回来了。他晒的跟个猴子似的出现在我面前,带回了胡杨的树皮和一些碎石砂砾,也带回来了一对戒指。戒指内侧镌刻着一圈英文字母。

    ——“Love from S”。

    ——“Love from Y”。

    我赶紧把他带回了家。

    其实我本以为他听说消息后会怒气冲天的去找苏沐橙决战,甚至连用来绑住他的绳子都准备好了。

    可出人意料的是,孙翔什么都没做,准确的说,他什么出格的事都没做,他只是在我家里呆了一天,第二天便连带着行李一起从我家失踪了。

    我早上醒来发现人不见了,忙风风火火的开车赶去火车站,半路上却被叶修告知人在他那里。

    真是我的活祖宗啊!

    顶着两个黑眼圈,我狠狠捶了一下方向盘。

    到最后我也没抓到这个混蛋小子。我刚进叶修的工作室时,他正举着戒指不知在和叶修说着什么,小样儿看起来还挺羞涩的,等回头看见我,突然就变了脸色,窜进后门“嗖”的一声就跑没影儿了,我气急败坏的追了两步,却被叶修抓住了手腕。

    他对我说:“我知道你喜欢他。”

    我僵在原地动弹不得。

    他说:“他这么傻,你们天生一对。”

    这是骂我呢还是夸我呢?

    我甩开他的手。

    2009年,注定是个感情病多发的年头。

    两个月后,再次前往墨脱的孙翔,寄来了一封信。这封信用黄色信封包裹着,穿过万水千山,千里迢迢被送到我手上,说实在的,沉甸甸的还挺有分量。

    我拆开一看,整整十封。

    合着这是被打包送来的?

    我笑着,把信收到了抽屉里。

    之后的一年里,我一共收到了132封信。只是最后一封中的内容有点气人,他说他准备放弃了,用狗屁不通的话洋洋洒洒给我写了一篇长达3000字的人生感悟,最后在结尾处,他告诉我他找到了一个特别好玩的地方,准备在那里养老。

    呸!你今年刚20岁!

    我心中暗自唾弃他没志气。

    我倒要看看,下一封信他还能写什么,丰富多彩的老年生活?

    后来半年都过去了,我也没等来他的只言片语。

    再后来,我在等待和遗忘中写好一篇又一篇稿子,参加完一场又一场的宴会派对,满怀失望的度过了2010年。

    2012年,叶修发行了他人生中第一张也是最后一张专辑,专辑中收录了一首自创歌曲,名字叫《献给娅西西》,它叠加了“献给爱丽丝”的混合调,与美妙的钢琴声缠绕出一曲和缓的歌谣。

    我想,是时候去接孙翔回家了。

 

 

21

    2013年10月31日,墨脱公路正式通车。

    11月中旬,我带着孙翔从墨脱寄来的132封信,急冲冲的奔墨脱而去。

    我在当地的车站中找了一个导游,纯粹是听人说她家那边,有墨脱唯一一所环境不错的旅馆。我想了想,照孙翔那性格,出门在外,他除非是傻透了才会去难为自已。

    谁不想对自己好一点儿呢。

    给我做导游的是一个小姑娘,看上去十八九岁的样子,脸上生着两团高原地区人特有的高原红,笑眯眯地一路叽叽喳喳说个不停。

    而我却显得很沉默。通常都是她说我听,偶尔的一声应和也显得漫不经心。

    说实话,我是真的不相信,孙翔最后一封信中的那些狗屁感言。什么“看破红尘隐居山林”,在我看来,完全是因为听见混蛋哥哥要结婚了的消息,所以赌气一去三年不回。小子长大了,翅膀硬了,竟敢和我们玩这种把戏。

    嘁。我嗤笑一声,更加坚定了要把他从老山林子里抓出来的决心。

    嘿,这次回来了就别想走了。

    我们一路穿过苍茫的大漠,穿过荒无人烟的戈壁滩,我忽然就想起了上次孙翔带回来的那块干枯的胡杨树皮和和一小袋碎石砂砾。想起身高一米八五的英俊青年,在心爱之人面前那一脸青涩的孩子样,想起他红着脸,小心翼翼摊开手掌把掌心中被汗水微微浸湿的戒指送到哥哥面前的场景,那时他说:

    “如果我成功穿越了墨脱,那么你就接受我吧。”

    转眼三年过去,沧海巨变。

    一个结婚生子,一个杳无音信。

    我倚靠着车窗看外面的荒凉之景,心中那点儿百转千回的思绪找不到依靠。

    “喂。”小姑娘突然用手戳了我一下,我吓了一跳,忙转头看她,她抬手指着不远处的断崖,说的一脸神秘:“你猜那里,曾发生过什么?”可我并没有听故事的心思,无奈那点儿心思毕竟比不过一路上的百无聊赖,顿了顿,这才勉强点头示意她说下去。

    车在崎岖的路上摇摇晃晃的行使,车速并不快,却摇的我想睡觉。迷迷糊糊中,撑着头倒也把故事听了个大概。不过是那处断崖两年前曾有一个长相帅气的青年在此遇难,那天下雨了,赶上他运气不好遇上了泥石流,连人带包被石块卷着冲了下去,至今尸体还没有找到。

    她说的一脸痛心疾首,我听的一脸云淡风轻。

    可能女人天生就具备颜控这种属性?

    我揉了揉她的头,顺带着也揉走了自己心底的那一点对故事中青年的惋惜。

    其实我们要去的地方离断崖并不远,下了车,小姑娘便迫不及待的非要带我去死去青年曾住的地方,她说:“没准你们还是老乡呢,他的东西我们都没动,帮帮忙,你看看能不能把他的东西带回去给他的朋友。”

    我失笑着摇头,心想还能在这里找到孙翔的线索不成?

    只是我做梦都没想到的是,竟会一语成谶。

    破旧的木房子里蛛网随处可见,地上已经积了一层灰,阳光透过木板间的缝隙斑驳地照向屋内,空气中尘埃纷纷扬扬。按耐住心中涌起的不安,我走进房中,屋子里只有一张破桌子和一条看不出什么用的长木板,桌子上整整齐齐的摆着一些七七八八的小零碎,从高级手表到破烂的地图册,我饶有兴趣的一一看过去,目光却僵在了一枚陷在发黄衬衣中的戒指上,那戒指是我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款式,内侧镌刻的铭文独一无二。

    “Love from S”。

    ——来自孙翔的爱。

    无数次梦回,我都看见记忆中的青年一脸青涩的举起它,红着脸看向我那混蛋哥哥的场景。

    他说:“你接受我吧。”

    我不知道我是怎么到达那处断崖旁的。一路连滚带爬,裸露的山岩将我的双手磨得血肉模糊,双腿发软到几尽支撑不起身体。

    我想象不到那个傻小子曾经历过的凶险,沼气丛生的湿地,潮湿多雨的森林,或是吸食人血的蚂蝗……

    这一切我都不曾想过,我只以为他是少年心性,赌气中看见一处美丽的景色便不想离去。

    我没想过……

    从没想过……他会……死。

    那枚被我用力攥在掌心的戒指硌的我手掌生疼,和着泥土与碎石,鲜血淋漓。

    我撑起身体爬到断崖边,把手中的戒指扔下去,自以为是地喊:孙翔你收好了不要弄丢了你还要留着去追我哥呢……

    眼眶干干的,我没流出一滴泪。

    却不想在回途中,突然抱住了他的遗物,嚎啕大哭。

    嘶哑的哭声,被淹没在了风的怒号里。

    我想,我这人生中坑坑洼洼的三年,欲壑难填。

 

 

22

    我大病了一场。

    迷迷糊糊的总是在做着一个梦。梦中的场景是那个爬山虎爬了满墙的夏天,小小的孙翔站在我面前,如水的眼睛浮上一层雾气,他抬起他的手臂,将上面的淤青指给我看,他说:“叶修,我疼。”

    然后我便会大哭着惊醒,滚烫的泪水砸在枕头上,捂住脸不争气的哭出声来。

    我说:“你哪里疼,我给你揉揉。”

 

 

23

    ——你知道迷迭香的花语么。

    ——嗯?

    ——回忆不想忘记的过去。

 

24

    叶修对苏沐橙说,迟早有一天孙翔会放下对他的感情,他们一直都在试探我和孙翔,因为他们一直坚信我们有什么。

    只可惜叶修算尽了我们四人的一生,却唯独忽视了孙翔这个不确定因素。

    他哪里是那种肯受人摆布的性格,一旦决定了就永远不会回头,带着义无反顾的决心和勇气,一头撞进了这场盛大的“阴谋”里。

    我们这一生,就像一场狗血的八点档泡沫剧。

    有种相遇叫做冤家路窄。

    四个人,两两不相爱。

    的确,这剧情太变态了。

 

END.

 

*番外《无关爱情》

*叶修视角

 


    我从不知道过分的温柔其实也是一种残忍。就如同时间在叹息间屠戮生灵那样,它温柔的作弄人,欺骗人,却被不知情的人们冠以最无暇崇高的冠冕。

    人们只顾着感受着它给予的温柔,把杀戮也就当成了理所当然。

    温柔多情又骄傲残忍。

    而世界对我最大的“温柔”,莫过于在我人生中最最狼狈的时候遇到了最最爱的人,在初遇他的那些个日子中,我本以为我人生中的那片阴霾会就此散去,无可奈何的是,后来现实又亲手将美好的根源斩断。

    悲伤总归是悲伤,尽管这种感觉曾在那些个刚失去他的日子里无孔不入,企图打破我努力为心脏铸就起的铜墙铁壁,可我还是松开手,选择了遗忘。人都有趋利避害的本能,我也不过是遵循着本能为自己打造了一副看起来“刀枪不入水火不侵”的铠甲,退出棋局,从此置身事外。

    可令我没想到的是,有一天我状似一片漆黑的生活中会出现一束光亮,金发的少年带着烈火一般的嚣张气焰,莽莽撞撞又义无反顾的一头撞进我的生活中。

    他的眼眸中闪动着熠熠光芒,让我尤为惊艳。

    以至于后来在叶秋提起他的时候,我的语气里都带着些笑意。

    其实我是知道的。

    知道我那个傻弟弟对他的感情,知道那种求而不得的失落感对人的折磨,所以我不想让我血浓于水的兄弟也身陷其中。

    2007年至2009年。整整三年,我拒绝了少年一次次的示好,却在一次醉酒后的冲动下,接受了那个让我遗憾终生的“穿越墨脱”的赌约。他眼中爆发出来的巨大惊喜让我无所适从,我突然就开始疑惑,是什么让那个美好的少年会对我如此执着,以至于忽视了站在他身边不远处的,明明长相和我一般无二的叶秋。

    然而突如其来的桃色绯闻强行终止了我想要一探究竟的行动计划。我已死去的爱人苏沐秋的妹妹,被传出与同性艺人关系过为亲密,为了兑现当年与沐秋的诺言,无奈之下,我向媒体放出了年底将与苏沐橙结婚的消息。

    一时间舆论哗然,我却无暇顾及。

    因为一枚戒指被人亲手送到我面前。

    早已长得比我都高的青年,五官俊朗的耀人眼目,站在我面前却像个小孩子似的红了脸,他说:“今年我会穿越墨脱,你答应过我的,你别结婚,你一定要等我!”

    语气中透着势在必得的骄傲张扬。

    心中难以言明的情绪像泛滥的河水,一节一节向临界线攀越,马上就要漫过堤坝。

    我微阖了眼:“放弃吧。”

    然后我们就再也没有见过面。

    有时候我真觉得遇见他的那些岁月简直就像是一场梦,我带着无关爱情的游戏心态陪他暧昧了1095个日日夜夜,当我打出游戏中最后一个暴击后,屏幕上终于显示出了“GAME OVRE”的提示语。而我回首望去,茫茫人群中却再也寻不到那个人的身影。

    他终究是消失在了人海彼岸。

    2009年年末,新婚所用别墅的装修工作正式完工。我不顾设计师的反对,硬是在大厅中采光最好的地方摆了一架钢琴,是最普通的三角钢琴,稍稍高档一点儿的餐厅都所处可见。

    设计师满眼怒火的指责这架钢琴拉低了别墅的整体形象,我却充耳不闻。

    金色的阳光斜洒在黑色的亮面漆皮上,反射着迷人的彩光。我仿佛可以透过那层彩光,看见一个金发少年坐在那里抬头向我微笑,猫儿一样的眼睛微微眯起,然后他慢慢走到我面前,亲昵的蹭蹭我的鼻子,对我说:“你好,我是孙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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